美湖股份: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30 0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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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美湖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
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本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股本 339,149,678 股的 30%测算),该数量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
的数量为准;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分别为 5,483.37 万元和 4,931.06 万元。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上,对 202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与 2026 年度持平;
  (2)较 2026 年度增加 20%;
  (3)较 2026 年度下降 20%;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股本(股,期末)              339,149,678    339,149,678   440,894,581
假设情形(1):202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6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966.73     10,966.73     10,96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假设情形(2):202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966.73     13,160.08     13,16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9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9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5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5          0.27
假设情形(3):202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6 年度下降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966.73      8,773.38      8,77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6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6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注:对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
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
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
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给
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增强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公司围绕“节能化、集成模块化、电动化、新能源化、轻量化”战略,在持续
巩固发动机泵类核心业务的同时,不断丰富产品线,在变速箱/变速器油泵、热管
理、电机、减速器、智能执行单元及其核心功能件等产品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实
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智能执行单元等领域的深度发展,增强公司持续
增长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96,484.8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20,847.00      96,484.83
  “高性能泵类产品及热管理模块集成建设项目”在延续公司泵类产品及电动
化技术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在新能源汽车悬架、高功率服务器及电源热管
理、大马力发动机等领域的应用,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公司处于传统泵类制造
商向机电智能一体化系统供应商转型的关键时期,实施本项目是公司实现战略跨
越、巩固行业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具有迫切的现实必要性和深远
的战略意义。
  “智能执行单元及核心零部件建设项目”围绕公司精密传动、电机等核心零部
件业务展开,配合公司轻量化材料技术,主要建设精密减速器、高性能电机等核
心零部件制造以及智能执行单元总成生产线,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充
与结构升级。项目在技术路径、产品体系及客户领域方面与公司既有业务保持一
致,并在此基础上向高附加值的智能执行单元集成环节延伸,有助于提升公司“核
心零部件+系统集成”的一体化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仅会进一步巩固发行人的市场地位,满足日益
扩大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股
东回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该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有助于巩固并增强公司核心
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秉承“诚信、创新、执行、改进”的企业精神,以技术创新为引领,注重
对于研发、技术团队的建设和培养,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现有技
术人员超过 540 人,拥有 10 多位教授级技术顾问,构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与科
研平台,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技术中心软硬件
设施,公司技术中心已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车用泵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公司技术中心下设长沙研究院,
围绕前沿技术、CAE 分析、电控系统、电子水泵及无刷电机等领域开展研究。公
司建立了标准化、系列化、平台化的研发体系,提升研发效率与产品可靠性;另
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高校与
科研机构资源,开展多层次培训与继续教育,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此外,公
司通过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机制,增强团队稳定性,已培养并积累了一大批高素质
研发人才,为公司持续创新与关键技术攻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公司围绕“机-电-智能化”发展方向,持续推进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储备体系。
  公司依托数十年汽车泵类研发制造经验,已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之一,通过引
入先进 3D 建模与多物理场仿真工具及 PLM 研发管理系统,构建了完善的研发
体系,并与 AVL(李斯特内燃机及测试设备公司)、一汽技术中心、绿传科技、
道依茨 Deutz 发动机研发中心、泛亚汽车技术中心、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上海汽
车工程研究院、菲亚特克莱斯勒、康明斯、卡特彼勒、雷诺日产联盟、德国吉泰、
瑞典斯堪尼亚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及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具备为发动机、
整车及工程机械制造商提供同步开发与配套服务的能力,技术水平已进入国际先
进行列。
  公司是国内发动机润滑冷却泵类技术的领先者,也是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
会长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共 20 项。公司及子公司合计
拥有各类专利 54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8 项,其关键核心技术可变排量机油泵技
术、可变流量发动机水泵技术、冷却润滑模块化集成、中大马力泵类技术、自动
变速箱泵等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为加速“机-电-智能化”技术研发及生产配套能力,公司设立深圳研究院专注
于智能执行单元及其功能件的研发。公司具备智能执行单元全流程产品开发及量
产能力,其核心功能件(减速器、电机)均自主研发,相关技术已成熟可量产。
  公司已构建覆盖全国并延伸至美国、意大利、瑞典、德国等海外市场的营销
网络,形成稳定的客户与合作伙伴体系,具备较强的市场拓展与销售保障能力。
依托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完善的研发体系及严格的质量管理,公司已成功进
入康明斯、卡特彼勒、美国佩卡、福特汽车、丰田汽车、日产汽车、戴姆勒奔驰、
雷诺、约翰迪尔、斯堪尼亚等国际知名企业的全球供应体系,并与潍柴动力、玉
柴集团、一汽集团、上汽集团、广汽集团、东风汽车、长安汽车、比亚迪、吉利
汽车、奇瑞汽车、长城汽车等国内主流整车及动力总成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
略配套关系。
  在保持柴油机油泵、汽油机油泵、变速箱泵等产品门类开发力度的同时,公司
深化各类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热管理领域上的应用开发:
                          (1)备用电源中大
马力柴油机、燃气轮机泵类产品(康明斯、卡特彼勒、潍柴、玉柴等);(2)液
压悬架泵(汇川联合动力、德国托马斯、法雷奥等);
                       (3)2.5KW~37KW 电子水
泵(工业富联等)。完善的营销网络与深度客户合作,使公司能够及时把握市场
需求变化,持续优化研发方向,加快新技术的产业化与市场化进程,为募投项目
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持续贯彻“节能化、集
成模块化、电动化、新能源化、轻量化”的战略目标,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在产
品质量、产能等方面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强化主
业。同时继续推进新产品开发力度,保证新产品的研发效率,实现技术快速革新、
持续改进和产业化,继续全面进行智能化制造系统改造,引入了国内外先进生产
技术设备,大力推广信息化生产技术、自动化生产线,不断提高制造过程的自动
化、智能化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盈利水平。
(二)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以自有资金开
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投产的时间间隔;细心筹划、
组织,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公司将通过加快产品研发及生产,积极开拓国
内外市场等各项积极措施使募投项目尽快发挥经济效益,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及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与
此同时,公司专门制定了《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
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
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强化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并依法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效果,确保
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加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同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相关主体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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