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惠城环保”)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 号)同意注册,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0,338,11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2.22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79.7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4,500,318.68 元(不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5,499,661.0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206
号)。新增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 17
名,认购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月 22 日,共计 10,770 张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 80,665 股,股本增加
除上述情形外,自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
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为 297,311,51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0,135,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9%。无限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27,175,7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4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7 名,分别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强、许文豪、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文睿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文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董易、UBS AG、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倩、
吴晓琪、叶鹤仓、路目海、邵爱恒、卢春霖。
上述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本公司/本人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认购了青
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公司/本人将按
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承诺上述获配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限制转让期限内,本机构/本
人不通过转融通出借所认购的股份,不融券卖出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锁定期内均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也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数(股) (股)
北京文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文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4,473,363 14,473,363
注: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叶鹤仓被质押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高管锁定股 55,662,442 18.72 0 55,662,442 18.72
首发后限售股 14,473,363 4.87 -14,473,363 0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三、总股本 297,311,512 100.00 0 297,311,512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的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的总股本 297,311,512 股为依据计算,
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
东承诺。保荐机构对惠城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