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810013 债券简称:万通定转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通定转”2026 年度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开始支付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通定转发行上市概况
月 13 日
为 0.80%,第五年为 1.00%,第六年为 1.20%
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的利息。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
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事项。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将转股价格由 52.12 元/股调整为 51.57 元/股。
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万通定转”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10 月
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20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如下: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万通定转”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账户。
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
值 100.00 元人民币的本期债券本次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0.20 元(含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3-5233008
邮箱:wantong@wantonghydraulic.com
(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付利、刘标
联系电话:021-65779466
邮箱:ecm@cjsc.com.cn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联系电话:010-58598893
特此公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