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30 0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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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7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
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 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
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或“债
权人”)签署编号为 BZ33220260926002 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
权为自 2026 年 9 月 26 日至 2030 年 9 月 25 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孙公司飞沃新
能源装备(丹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丹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
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
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3,000,000.00 元(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
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
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区原九鼎车辆厂地块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
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
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飞沃新能源装备(丹寨)有限公司系近期成立,目前暂未开展生产经营。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
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贵阳
银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费用)等。
起五年止。
  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五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 41,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6%。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
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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