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
庆鸿特”)作为主办企业,在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
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
环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前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开展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为使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更
高效地统筹境内外资金,进一步支持境外业务拓展,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肇庆鸿
特作为主办企业,在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
通过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公司及纳入资金池的境内外子公司将实现跨
境人民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有效开展资金余缺调剂与归集,提升公司
内部资金配置效率。此举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强
化境外资金安全管控,优化整体业务流程,为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协同发展提供更
灵活高效的金融支持。
二、资金池结算业务具体方案
(一)业务概述
资金池结算业务是指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
和归集的业务,支持跨境资金集中管理,属于成员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管理活
动。
因经营需要,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
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并指定公司全资子公司
肇庆鸿特为主办企业,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额度以
最终审批为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向发生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业务主体
控股子公司
(三)合作机构
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
(四)业务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终止之日止,具体以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为准。
(五)相关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资金池结算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名单、选择及调整结算银
行、签订跨境资金池业务协议及处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授权的
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终止之日。
(六)资金的安全性
资金池的有效管控。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企业不符合入
池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定,确保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
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利用率,提升资金管理收益。本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资金池结算业务存在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汇率波
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及国际形
势,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