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任一时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
元的授信,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
司向下属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益明光电有限公司任一时点提
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向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任一时
点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
及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总额度内办理银行等金融机
构的授信、借款及其他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相
关法律文书。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技
术”)通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其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
益达工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即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
至 2027 年 9 月 14 日止。
实益达技术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益达工业是实益达技术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实益达工业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近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为实益达工业签署了《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实益达工业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最高本金限额的连带责任保
证。公司为实益达工业提供的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实
益达工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为实益达工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鉴于公司对下属公司实益达工业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实施有效控制,实益达工业
的股东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且下属公司实益达工业的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之一,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有负债主要为经营性负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故
本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措施。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1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陈熙亚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
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
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实益达技术 96.10%的股权,实益达工业系实益达技术的
控股子公司,实益达技术直接持有实益达工业股份比例为 68%,公司控股下属公司深
圳市达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为 32%。
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4,738.48 万元 28,722.55 万元
总负债 19,564.04 万元 22,672.36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174.44 万元 6,050.19 万元
资产负债率 79.08% 78.94%
营业收入 21,416.12 万元 16,750.19 万元
利润总额 620.41 万元 1,030.55 万元
净利润 600.92 万元 875.75 万元
实益达工业信用状况良好,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
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金额及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
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
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合同生效:担保书于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公司
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 3.6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