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0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
采购合同(标包 1:ARM 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琦先生、郑卫东先生、何红女士回避表决,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公司”)签订《中
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 1:ARM
芯片服务器)》,合同金额为 990 万元(含增值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3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
寿资产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国寿资产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
合同外,公司与该关联方,以及与该关联方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
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含本
次交易)为 1,351.18 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了《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
合同(标包 1:ARM 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
包 1:ARM 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琦先生、郑卫东先
生、何红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保险(集团)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3 年 11 月完成注册登记,2004 年 6 月正式
揭牌运营。
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53.84 亿元。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司第一大股东。国寿资产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国寿资产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采购合同(标包 1:ARM 芯片服务器)(以下简称“本合同”)
甲方: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且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2)甲方应自收到全部货物、双方签署《加电验收报告》,且收到乙方开具
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40%;
(3)双方签署《系统集成验收报告》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
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出具的、金额等同于合同总金额的 10%金额、有效期不少于三年的不可撤销的《履
约保函》原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4)
《系统集成验收报告》签署满三年后且乙方已充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的前提下,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后,按约定支付款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亦可以授权书形式授权其他人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交易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253.59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
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信息技术软
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 1:ARM 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
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
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
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购合同(标包 1:ARM 芯片服务器)》。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