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投资情况概述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美
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创投”)于近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陆能源”)签署了《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美的创投拟受
让科陆能源持有的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国科”
或“合伙企业”)1.25%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对应认缴出资
为 1,394.59 万元,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
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00% 9,900.00
深圳市科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0.00
经核查,科陆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西藏国科基本情况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
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元)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2338% 27,200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4982% 19,640
北京国科嘉正咨询顾问中心(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10.6914% 12,000
伙)
西藏中鼎天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人 9.6222% 10,800
合伙)
拉萨源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9095% 10,000
西藏悦凯欣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5930% 7,400
西藏神州润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4547% 5,00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4547% 5,000
北京绿洲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人 4.4547% 5,000
合伙)
拉萨庆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7819% 2,000
泰安信金实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1.7819% 2,000
伙)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819% 2,00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盈胜实业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4255% 1,600
业(有限合伙)
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473% 1,400
西藏国科嘉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691% 1,200
合伙)
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的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6]第 S0510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西藏国科合伙人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39,448.78 万元,扣除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
享有的“业绩报酬”后,科陆能源于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享有的合伙人
权益价值为 1,394.59 万元。
为 SM1354。
经查询,西藏国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藏国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资产管理(不
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
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2.2222% 456.00
拉萨丰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8.7778% 1,206.12
拉萨国科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9.0000% 389.88
记编号为 P1032937
西藏国科嘉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4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1,400 万元)转让给乙方。
人权利、不再承担合伙人义务;乙方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
(1)乙方于交割日支付本次转让对价的 60%(即人民币 836.75 万元)至甲
方指定账户;
(2)乙方于以下条件满足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最终付款日”)支
付本次转让对价的剩余 40%(即人民币 557.84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合伙企业就本次份额转让的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并取得市场监
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通知书。
日起启动交割流程。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90 日内,甲乙双方需配合合伙企业办理
合伙人变更、合伙协议变更等合伙企业内部程序,并共同提供所需相关材料,任
何一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配合。若因一方原因导致交割延迟,该方应当承担由
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成内部程序之日起转移至乙方。合伙协议将乙方登记为有限合伙人之日即为交割
日。
务。受限于本协议陈述与保证约定,自交割日起,甲方不再承担合伙企业任何债
务、或有负债、潜在索赔、赔偿责任,无论该等债务、负债是交割日之前或是交
割日之后形成。
(1)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转让标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
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2)甲方应对乙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损失及合理
的费用及支出进行赔偿并使乙方免受损害。就本协议中所载的甲方做出的陈述与
保证,乙方有权在本协议项下的交割完成后五年内就违反陈述与保证的情形向甲
方提出索赔,该等陈述与保证在乙方的签署赔偿期间内将持续有效;
(3)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交易
价款总额的 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配合办理交割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
交易价款总额的 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款项。
的全部直接损失以及维权必要费用,本协议有其它约定的以该约定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受让合伙企业份额并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系充
分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成熟投资体系,以及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平台优势、专业团
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
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不确定性。
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
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
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
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既不存在对合伙企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合伙企业产生
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