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 3 名非独
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聂蓉女士、孙晓杰先生、谭天先生
(2)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
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
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即 2026 年 9 月 29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
应当退任的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的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5 日,丛培红
女士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25 日。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 2026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聂蓉女士担任。聂蓉女士作为公司创始人之
一,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其担任公司董事长有利于保持公司战略稳定、提升
决策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能够更好地统筹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
业务拓展与治理完善。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范运作,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独
立董事吴甦先生、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丛培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公司不设置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的相关职责。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财
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
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 年 9
月 29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
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电子信箱:ir@telesound.com.cn
联系电话:010-62980022
传真号码:010-62985522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801,600 股,聂蓉女士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娜女士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聂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王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声迅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声
迅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2025
年 2 月至今,任声迅股份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楚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8,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迅股份总裁助理兼市场战略部总经理;2024 年 3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声迅股份总裁
助理兼华东中心、华南中心总经理;2026 年 2 月至 2026 年 9 月任声迅股份总裁助
理;现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北京算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兼财务部副总经理;2016 年 2 月
至 2017 年 6 月,任声迅股份财务部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声迅
股份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声迅股份财务总监;
至 2025 年 8 月,任声迅股份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截至本公告日,王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份安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声迅股份安检事业部副总
经理、研究院副院长;2020 年 1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声迅股份研究院院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声迅股份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姬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学理学博士学历。曾任华东师范大学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
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曾任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行业研究员,北京华伍
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并购总
监等职务。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2025 年 8 月
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艳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