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之和。
公司拟对 4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前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27.5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0.63 元/股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