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上市公司专项说明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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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上市公司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
(以下简称“审阅准则”)
审阅了上市公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
及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附注(以下简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阅报告(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5198 号)。我们按照审阅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
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目
标是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我们审阅的目的并不
是对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任何个别账户或项目的余额或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
表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公司转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81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中下述问题之要求,以及与上市公司沟通、在上述审阅过程中获得的
审阅证据和本次核查中所进行的工作,就适用于上市公司情况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本说明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公司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问题 10. 关于其他
根据重组报告书,(1)本次交易后新增商誉 484,332.45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末商誉账面价值为 487,545.9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78%,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为 4.50%;(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包括代理买卖证券、证券承
销、代销金融产品、席位租赁等,向关联方租赁等;(3)2026 年 3 月 23 日,中国人
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上海证券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涉及违反反洗
钱规定的事项作出行政处罚,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 265.06 万元。
请公司披露:(1)本次交易产生商誉的计算过程及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商
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2)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相
关业务定价是否公允及依据;(3)标的公司上述行政处罚最新处理进展,处罚所涉事
项发生的背景、原因,标的公司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除相关行政处罚外,标的公
司及其董监高等相关人员是否可能被有权部门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问题(1)(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独立财务顾问
和律师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管理层回复:
(一)本次交易产生商誉的计算过程及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商誉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第十条的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
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根据第十三条的规
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当确认为商誉。
本次交易新增商誉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基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附注所述的编制基础,假设上市公司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将上海证券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根据备考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将重组方案确定的交易对价人民币 2,512,000.00 万
元作为合并成本,其中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的人民币 2,355,000.00 万元,拟以现金形式
支付的人民币 157,000.00 万元。该合并成本与上海证券 2026 年 3 月 31 日重组交易评
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人民币 484,332.45 万元确认为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本次交易新增的商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产生商誉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合并成本:
现金(a) 157,000.00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b) 2,355,000.00
合并成本合计(c=a+b) 2,512,000.00
取得标的公司份额(e) 100.00%
上市公司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f=d*e) 2,027,667.54
商誉(g=c-f) 484,332.45
上表中,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是按照本次交易约定的股份发行价格,即
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10.29 元/股,考虑 2025
年度分红派息调整)和拟发行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确定。
上表中,上市公司享有的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东
洲评估出具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
评报字【2026】第 1500 号)为基础调整确认。
由于实际购买日上市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标的公司的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可能与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编制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时使用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可能与实际购
买日不一致,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届时,上市公司将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以及经毕马威审阅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商誉金额及占净资
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备考)
商誉 3,213.54 487,545.99 3,213.54 487,545.99
商誉占净资产比例 0.04% 4.50% 0.04% 4.60%
商誉占资产总额比例 0.01% 0.78% 0.01% 0.83%
注:净资产选取合并口径归母净资产值。
根据上表,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
终进行减值测试。若该等商誉发生减值,将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减少上市
公司的当期利润。
未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提
高整体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对标的公
司的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监督,全面掌握标的公司经营业务情况,并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
试,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价商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该合并成本,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复核东方证券对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公允价值的计算准确性;
理层对于上海证券资产和负债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允价值的计量,包括管理层采用
的方法和关键参数的适当性;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假设和基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执行的上述核查工作,我们认为:
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次交易产生的商誉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
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为东方证券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提供说明之用。未经本所的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楠
中国 北京 王国蓓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