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07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
通知》
(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
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第 20 号的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