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73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长江三星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屈撑囤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星瀚能源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星瀚能源工程(江
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按星瀚公司净资产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1)本次收购交割完成后,星瀚能源工程(江苏)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同意免除星瀚公司原执行
董事、监事职务,由刘家诚担任董事、王洪福担任经理、张贤福担任监事职务。
(3)公司同意将星瀚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 12 号铁北红山国
际社区 A 地块项目 1 幢 6 层 603、604 室。(4)公司同意将星瀚公司注册资本
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4,100 万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星瀚公司工商变更登
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购买星瀚能源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
编号:2026-074)。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
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
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 2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沈阳市特达变压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381.50 万元现金支付
方式收购沈阳市特达变压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1)沈阳市
特达变压器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
(2)公司同意免除原执行董事、监事职务,由刘家诚担任董事兼经理、肖
根华担任监事职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特达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
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购买沈阳市特达变压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
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
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 2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
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