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
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3,199.51 万元。
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
在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
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