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 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准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同意以2026年9月29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500.00万份,行权价格为66.53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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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