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
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
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
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务收入 14.1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3 亿元。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18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08.93 亿元,收费总额 2.77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
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
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宗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会计师,美国注册
管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 年度审计报告,甘肃莫高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审计报
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为甘肃省政协委员,甘肃
省新联会副会长,担任兰州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财
经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和特聘教授。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宏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作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的上市公司有甘肃莫
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审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
量复核,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
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儒
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
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
中国证券监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
日 会甘肃监管 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于 2024
局 年 12 月 27 日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李宗义、签字注册会计师白宏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
信所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
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大信所的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的审查,我们认
为大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
则》规定,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