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3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
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
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
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
形。
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测算中假设发行价格为 2026 年 9 月
下,发行股数暂估为 49,408,235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假设,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利润为 5,191.50 万元;2026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859.18 万元。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 2026 年 1-6 月年化处理。假设
期持平;②较上期增长 10%;③较上期增长 20%;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的影响,不考虑权益分派及其他
因素的影响。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 2027 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 2027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
断。
(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
下表: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6 年度(E)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24,775.90 24,775.90 24,775.90 29,716.73
假设情形一:202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均与上期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859.18 3,718.36 3,718.36 3,718.3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2 0.42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2 0.42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二:202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均较上期上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859.18 3,718.36 4,090.20 4,090.2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2 0.46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2 0.46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三:202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均较上期上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859.18 3,718.36 4,462.04 4,462.0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2 0.50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2 0.50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项目建成并完全产生效益之
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实现同步增长。因此,本
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
的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部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先进激光及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项目、新一代精密加
工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
激光及自动化技术创新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激光精密加工技术与自动化系统集成
能力为核心技术平台,依托自研光学、超快激光、微纳制造及自动化系统集成能力
实现跨领域技术同源复用,构建全制程覆盖、精密制造驱动的高端装备产品体系。
公司先后开发了应用于消费电子、锂电、光伏及智能金属加工等领域的激光及自动
化设备,并为相关领域客户提供智能制造装备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积
极拓展了 AI 算力、医疗激光、泛半导体等新兴业务板块,以巩固并增强公司的行
业领先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巩固激光及自动化装备行业竞争力
的重要举措,是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围绕 AI 算
力中心制备与检测、固态电池专用设备、先进激光应用技术及底层核心技术开发平
台等方向开展前沿研发、精密加工装备的技术迭代升级与产业化落地以及智慧驱动
型运营体系搭建,把握新兴方向增长空间、顺应下游新能源等产业技术迭代趋势、
促进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夯实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聚集和培养专业人才,在对未来市场发展方向谨慎判断的基础
上,针对性地引入专业人才。公司一贯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各类高
端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司职级晋升、绩效考核等员工激
励体系,留住核心人才,在激烈竞争的态势下挖掘可用之才,为企业未来发展储备
充足的人力资源。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集聚了来自海内外人员组成的年轻、团结、
协作的人才队伍,培养了一支懂技术、善应用的技术研发团队,主要技术人员具有
开发经验。公司已组建 AI 算力散热、固态电池装备、激光精密加工等专项研发团
队,完成前期原理验证、客户联合试验的人员布局;公司拥有成熟的锂电装备研发
中心,配置前段、中段设备结构、工艺验证、整线仿真团队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入专业研发人才,
高度重视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依托统一的技术研发平台,公司积累的光学设计、
精密机械、自动控制、工艺调试等核心能力,可快速迁移适配锂电、光伏、消费电
子、半导体、医疗、通用工业等多个下游领域。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已
熟练掌握自动卷绕技术、高速分切技术、叠片技术、涂布技术、激光焊接技术、视
觉检测技术、激光烧结技术、图形化技术、精密运动控制技术、芯片返修技术、高
速激光切割技术、固态电池超快激光加工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了公司产
品在锂电池、光伏电池、消费电子、AI 算力产业链、先进封装、新型显示、智能
金属加工等下游行业的制造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在激光光学及自动化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沉淀。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1,092 件,授权软件著作权 449 件。
锂电储能行业景气上行,半导体与消费电子创新周期重启,激光精密加工需求
持续扩容,激光自动化装备行业步入结构性高增长阶段。公司与新能源电池、消费
电子等领域的多家头部制造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深化业务往来,订单储
备充足。2025 年,公司新签订单总额约 95 亿元,同比增长约 90%,截至 2025 年
末,在手订单总额 123 亿元,同比增长约 76%。2026 年 1-6 月,相关业务新签订单
规模进一步增长。
此外,AI 算力产业链配套、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产业化落地节奏持续加快,
产业化路径日益明晰。下游生产工艺的革新升级,既带动新建产线的激光设备新增
采购需求,存量产线工艺改造也带来大量设备更新需求,相关赛道市场前景广阔。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
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
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
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合监管
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施落地,进一步夯实技术优势,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
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
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
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
报。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有效的实施。
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
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及其控制的企业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泰安海合恒辉
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公司无控股股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填补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
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及其控制的企业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泰安海合
恒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
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
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