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 年 9 月 28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661 万股,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1,427,618,097 股的 0.46%。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北京燕
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年 9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1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北
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案》《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审
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16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2)。
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于审议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董事会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的;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
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
相关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预留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以 2026 年 9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1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4.31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1,427,618,097 股的 0.46%。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有效期
本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全部限制
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不超过 84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
内不得归属: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上述不得归属期间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的,本计
划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预留授予第二类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
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占预留授予第二 占预留授予时公
获授的权益
激励对象 类限制性股票总 司股本总额的比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授予技术和管理骨干
(86 人) 661 100 0.46
其中:外籍人员合计 5 人 59 8.93 0.04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86 人) 661 100 0.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9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4.31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61 万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之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值的计算方法及参数合理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
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等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
司选取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相关
参数选取如下:
根据估值模型和以上各项数据进行初步测算,本次预留授予的每份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每股 30.97 元。此处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公允
价值评估结果,不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用于核算会计成本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支
付公允价值需要在实际完成授予之后,采集授予日的即时市场数据,进行重新估
算。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
认,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
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 需摊销的
授予权益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性股票数 总费用
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万股) (万元)
预留授予
第二类限 661.00 20,471.17 1,842.41 7,369.62 6,525.19 3,428.92 1,305.04
制性股票
合计 661.00 20,471.17 1,842.41 7,369.62 6,525.19 3,428.92 1,305.04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
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
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预留授
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不违反《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次
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燕东微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
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