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为江西三鑫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医疗”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三鑫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11 号)核准,
同意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53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止 2026 年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验资费、
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7,859,557.6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 6-00001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时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中信银行南 用于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
昌南京东路 8115701012800359420 210,000,000.00 液透析膜及 1000 万支血液透析
支行 器改扩建项目
用于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
中信银行南
备及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昌南京东路 8115701012400359416 166,000,000.00
-新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
支行
路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华夏银行南
昌分行小蓝 15154000000240564 124,528,301.89 补充流动资金
支行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用于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
公司南昌支 灭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行
合计 524,528,301.89
注: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2,387,859.50 元,扣除该项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2,140,442.39 元。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元) (元)
三鑫医疗年产 1000 万束血液透
扩建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元) (元)
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
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
建年产 3000 万套血液透析管路
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江西呈图康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合计 530,000,000.00 53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在短期内存
在一定的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
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产品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如有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或其再授权人士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全体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对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金管理业务。
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
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为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品种,该额度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
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一致同意
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