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电子股份: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9 0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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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以 2026 年 2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2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为 11 日。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
  励对象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激励对象的议案》。
  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9 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61 万股。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
  议案》,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1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4.31 元/股。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预留授予已获得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
二、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
  予相关议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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