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以 2026 年 2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2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为 11 日。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
励对象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激励对象的议案》。
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9 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61 万股。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
议案》,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1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4.31 元/股。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预留授予已获得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
二、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
予相关议案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