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
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
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自 2026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9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
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内,共计 7 名核查对象涉及
公司股票买卖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胡江学自 2026 年 4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其实施股票卖出操作时,尚未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且当时公司尚未启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因此相关交易不处于
内幕信息敏感期,其在核查期内的交易行为,均系依据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及二级市场走
势作出的独立判断。范帆在自查期内的股票交易,是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
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且其交易发生时间早于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时间,不
存在知悉内幕信息后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详情可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福达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其余 5 人在进行股票买卖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事宜尚不知情,其在核查期内的交易操作,同样基于公司公开信息及对市场行情的独
立研判,交易时未掌握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也未接收到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泄
露的相关信息,因此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
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
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
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