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兴达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2026 年 2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62 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及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50 亿元。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述事项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至 2026 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
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签订了 2 份《保证合同》,分别为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展
宏新材”)、展锐新材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简称“展锐新材”)提供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5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支行”)签订了 2 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
限公司(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南昌汽车”)
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8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本次担保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担保方 前对被担 本次使用 占上市公 是否
最近一期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保方的担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关联
资产负债
例 保余额(万 (万元) 期净资产 担保
率
元) 比例
南昌精密 100% 73.55% 70,288.55 15,000 5.95% 是
南昌汽车 100% 89.40% 5,492.14 800 0.32% 是
同兴达
展宏新材 80% 89.13% 8,397.68 1,000 0.40% 是
展锐新材 40.80% 102.95% 900.00 500 0.20% 是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
一期指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7#
楼研发楼 9 层及 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 109 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
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0%股权。
成立日期:2024-01-16
法定代表人:耿亮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西塘公路 575 号
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
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制镜及类似品加工;采购代理
服务;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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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展锐新材系展宏新材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展锐新材 40.8%
股权。
成立日期:2022-04-1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
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南昌汽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南昌精密 100% 253,977.48 187,475.56 66,501.92 350,743.88 1,261.66 4,428.82
展宏新材 80% 31,481.62 28,594.00 2,887.62 45,108.71 491.20 481.53
展锐新材 40.8% 6,316.43 6,110.10 206.34 4,779.01 -210.92 -210.92
南昌汽车 100% 17,613.28 14,254.93 3,358.35 9,826.80 -1,930.79 59.40
被担保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南昌精密 100% 260,568.93 191,655.21 68,913.72 185,559.86 1,606.85 1,809.71
南昌汽车 100% 21,186.56 18,941.75 2,244.82 4,784.90 -1,572.86 -1,205.16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展宏新材 80% 21,916.17 19,533.29 2,382.88 13,409.38 -743.95 -606.14
展锐新材 40.80% 6,265.72 6,450.62 -184.89 338.44 -391.23 -391.23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融易单开
担保额度
立方名单/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
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九江银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
南昌精密 同兴达 行广兰 15,000
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 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
支行
独计算。 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
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
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九江银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
南昌汽车 同兴达 行广兰 800
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 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
支行
独计算。 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
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 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
交通银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 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行深圳 1,000 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
展宏新材 同兴达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分行 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 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
年止。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
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 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
交通银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 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展锐新材 同兴达 行深圳 500 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分行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
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
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8.77%。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46,392.72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
产的比例为 100.27%。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