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算力业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8 2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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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算力业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蜂助
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蜂助手签署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与 C 公司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算力服务器采购协
议》,C 公司按照公司需求提供算力服务器。根据公司要求,C 公司将分批次交
付全部产品,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3,960,000,000 元(含税价)。
  公司与 D 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算力服务协议》,公
司根据 D 公司需求提供综合算力服务,服务范围包含 CPU、内存、GPU、存储、
带宽及算力配套服务(机柜服务),其中,算力服务由公司向 D 公司分批交付,
实行分批计费,算力服务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5,716,992,000 元(含税价,不含机
柜服务费,另计);算力配套服务(机柜服务)按实际使用量结算,依据机柜额
定功率以及 D 公司实际启用的机柜数量核算费用。本协议服务合作期限为 60 个
月,每批次自计费开始之日起锁期服务期限 60 个月;若协议服务合作期限届满
时,尚有批次处于锁期内,则协议顺延至全部批次服务期满。合作期满双方均无
异议的,可另行协商延长合作期限。待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后,公司可继续对
服务器进行运营,产生经营效益。
  上述《算力服务器采购协议》《算力服务协议》均属于公司算力业务相关合
同,以下统称“合同”或“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基于审慎原则,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流程的严谨性与规范性,
                                 《关
于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器采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算力服务销售协议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器采购协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算力服务器相关设备涉及商业秘密,C 公司、D 公司的企业名称、企业
性质、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部分信息予
以豁免披露。
  C 公司、D 公司为依法存续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C 公司、D 公司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
公司与其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采购协议
  甲方: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C 公司
  (1)产品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算力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商标、
包装、产品信息以及交付资料等)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品牌、型号、配置、数量、
外观、包装、上电开机及配置核验等交付验收标准;对于产品涉及的强制性认证、
检测报告、交付合规资料等文件,乙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自身商业秘密
的前提下向甲方提供。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算力服务器向乙方支付结算款。
  (2)协议总金额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分批次交付全部产品,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3,960,000,000
元(含税价)。协议履行期间,协议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
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协议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3)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总金额的 3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每批次产品;乙方完成每批次产品备
货后,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该批次剩余 70%货款,乙方收到该批次 70%货款后,在协议约定交付期限内将
该批次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交货验收地点。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应预付款后完成合
格产品(包括性能测试合格)交付。
  乙方需确保自身具备本协议项下履约资格和能力,并在合作全程持续具备对
应业务经营资质。乙方交付产品须符合协议约定型号、配置、数量、外观及使用
要求,不得出现假货、翻新、以次充好等情形。
  双方确认,本协议服务器及组件受厂商销售政策、区域服务、原厂授权等因
素约束,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提供虚假文件、隐瞒真实交易。乙方提供的产品
资料、配置清单、序列号、交付单据等书面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伪造。
  乙方供货渠道合法,对产品享有合法处分权;甲方付清对应批次尾款、完成
货权转移前,货品不得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负担。乙方按约交付
产品,质保、售后及返修遵照原厂政策执行,但不承担原厂质保及本协议约定以
外的维修、赔偿、SLA 及间接损失责任。
  乙方按约履行本协议,做好配送产品及售后工作,不得借本次交易从事涉赌、
洗钱、诈骗等各类违法活动。若因乙方原因引发司法、监管、金融机构风控提示
重大风险,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整改或提供合规证明;
乙方逾期未完成,或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由此产生的
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不得隐瞒足以影响甲方签约
及履约的重要信息。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意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一方在履约
期满前,明确或以行为拒绝履行核心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约;违约方需按
协议总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并于 1 日内退还未履约部分已付款项,逾期退款
按未退金额日万分之三收取资金占用费。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完成交付,乙方收到甲方 30%合同总金额预付款后,
自收到该预付款起 20 周内交付未达首批标准的,需支付 1,000 万元违约金;超
付违约金。乙方承担违约金后,剩余产品交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可无责取消
剩余订单,无论甲方是否取消,对乙方违约金责任不予免除,若甲方选择取消未
交付部分的订单,取消订单后乙方须 1 日内退款,逾期按日万分之三收取资金占
用费,直至款项付清。因管制、查验、不可抗力导致交付延误的,双方可协商顺
延,乙方无需担责。
  针对产品质保与货品处置,质保期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修、经甲方催告仍
不处理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质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
甲方的书面许可,擅自转售、转供履约产品或设置权利负担,造成交付迟延或无
法交付的,需按涉事产品对应协议总金额的 30%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要求乙方整
改履约或解约,解约后乙方需 1 日内退还对应货款。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超过 10 个工作日后,按欠款日
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上限 500 万元;甲方逾期超 20 日,乙方有权
暂停交付、解约或要求返还货物,同时,乙方需在对应情形确认后 1 日内退还甲
方已付款项,乙方逾期退款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收资金占用费。
  双方另行明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一方因违约承担的金钱责任累计最
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 5%,前述上限不约束继续履约、退款、交付单证等非金钱
义务。发生违约时,守约方可暂扣未结算款项抵扣违约金,不足部分由违约方 7
日内补足。违约方还需承担守约方维权时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保函费等
全部合理费用。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签署、履行、修订及终止,以及相关争议的解
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
议、权利主张,包括协议解释、违约、终止及效力相关纠纷,各方收到书面协商
通知后应立即友好协商解决。若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 10 日内争议未能协商解决
的,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
议处理期间,除存在争议的条款内容外,本协议其余约定继续有效,各方应正常
履行各自合同义务。即便本协议整体或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本条争议解决约
定依然持续有效。
  (二)服务协议
  甲方:D 公司
  乙方: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1)协议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综合算力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算力服务(含 CPU、
内存、GPU、存储、带宽等)及算力配套服务(机柜服务)。其中,算力服务由
乙方向甲方分批交付,实行分批计费;算力配套服务(机柜服务)按实际使用量
结算,依据机柜额定功率以及甲方实际启用的机柜数量核算费用。
  (2)协议的总金额
  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综合算力服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其中,算力服务由乙方
向甲方分批交付,实行分批计费,算力服务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5,716,992,000 元
(含税价,不含机柜服务费);算力配套服务(机柜服务)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依据机柜额定功率以及 D 公司实际启用的机柜数量核算费用。本协议服务合作
期限为 60 个月,每批次自计费开始之日起锁期服务期限 60 个月;若协议服务合
作期限届满时,尚有批次处于锁期内,则协议顺延至全部批次服务期满。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采用月度后付方式支付整月服
务费,整月服务费金额=月服务费用单价×算力服务实例(算力配套服务(机柜
服务))交付数量。对于非整月开通服务情况,乙方按甲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当
月服务费,精确至天。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权访问、调用本协议项下算力服务,同时也可结合自身及下游客户实
际需求,在协议及附件约定范围内,于乙方系统自主开通对应的服务,但不得超
出约定范围操作,更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开展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与此同时,甲方
应在协议约定的服务应用场景内使用算力,按约定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并遵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承诺,协议项下开展的全部业务均属于自身合法经营范围,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情形。甲方不得借助乙方服务、基础设施传播
违法违规信息,不得利用相关资源实施违法犯罪、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得
为他人此类行为提供便利。乙方仅提供中立技术服务,不对甲方上述违规行为承
担责任;若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全部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此外,一旦
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违约情形,或收到公检法、网信、通信主管等部门处置通知,
乙方可通知甲方后,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直至甲方完成整改,由此带来的乙方
损失由甲方承担。
  对于数据相关事项,甲方自行对算力设备内存储数据的完整、保密负责,数
据备份工作由甲方自行落实,乙方没有保管、备份甲方数据的义务,不对甲方备
份结果、主动删除数据无法恢复等后果负责。服务到期或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在
乙方给予的 10 个工作日数据迁移期内完成数据备份处置;迁移期满设备下架,
乙方将直接清除设备内数据且无法恢复,对于甲方的原始数据损失,无论乙方提
供何种服务、是否因服务故障导致数据丢失等,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要确保
上传、存储、处理的数据合法,开展数据处理须遵守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
关法律,自行承担违规带来的全部责任。甲方应主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因自身
操作、加密设置、欠费等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
应予全额赔偿。
  除此之外,甲方需妥善保管乙方分配的账号密码,账号相关操作由甲方负责;
如发现账号被非法使用,应立即修改密码并告知乙方。除乙方自身原因泄密、不
可抗力类第三方网络攻击外,通过该账号实施的所有操作,均视同甲方行为。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需具备本协议项下算力服务对应的合法合规经营资质,合作全程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确认服务需求,按协议标准提供服务,并为甲方使用过
程中出现的硬件技术问题提供专项技术支持。同时,乙方需自服务交付起完整留
存全部交付资料,留存期限为全部交付验收完成后五年,不受甲方验收、付款进
度影响,留存资料须真实完整,可有效佐证乙方履约情况,严禁虚假交付。留存
资料主要包括: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成果照片、录像、截图等资料、
双方沟通记录、甲方对接人员信息等,其中算力服务实例维保记录需留存至服务
终止后三年。甲方如需要查阅资料,乙方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全套留存材料。
  在服务与设备操作层面,乙方仅提供算力服务,不开展电信运营、互联网信
息服务等相关的业务。乙方运维范围仅限操作系统底层硬件、基础设施、技术架
构及自研配套软件;操作系统以上甲方自行安装的应用程序,由甲方独立负责运
维管理。甲方自行保管系统账户及密码,承担账号安全全部责任,发现账号异常
需及时改密并告知乙方,乙方需配合协助处理。同时,乙方可依据甲方书面或邮
件授权,在协议范围内协助管理算力服务实例。除设备日常运维、法定履职或甲
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得擅自操作设备、查询或修改设备非公开信息,甲方如需
乙方人员上机操作,必须提前出具有关书面授权通知。
  在数据安全、合作责任及设备管理方面,甲方所有原始数据归属甲方独有,
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处理、挪用或对外使用甲方数据。甲方可随
时迁移、拷贝自身数据,如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
数据迁移,乙方将在数据迁移后彻底清除数据,不得留存复用;甲方逾期未迁移
的,乙方可自行清除数据,无需承担责任。乙方需对甲方业务数据严格保密,仅
可在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时对外披露。本协议算力设备须存放于约定机
房,因机房设施故障、环境不达标、甲方或其委托第三方操作等原因,导致乙方
交付延迟、服务中断或不达标,不构成乙方违约,交付周期顺延,乙方无需担责。
第三方行为造成的各类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需配合乙方开展合规核查
工作,乙方不对甲方的违法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
履行,乙方可无责解约,并向甲方追偿损失。协议存续期间,未经过乙方书面同
意,甲方不得对乙方所有的算力设备、机柜实施转租、抵押、改造、赠与等处分
行为,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协议任意一方未完全履行或拒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守约方可向其发送书面整
改通知,要求限期更正。违约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
的,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22 周内完成全部算力服务交付,若逾期交付超 30 个自
然日,已交付数量达标首批次但未完成全部交付的,需按(全部批次数量-已交
付数量)×1 万元/算力服务实例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合同签订后 22 周,
乙方交付数量未达首批次标准,乙方需支付 1,000 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乙方
逾期交付违约金直接兑付银行保函抵扣。乙方履约责任不以保函开具为前提,未
通过保函兑付的违约金,乙方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补足。乙方赔付后,双方可协
商剩余交付事宜,甲方也可选择仅履行已交付部分合同。
  针对甲方违约情形,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中止服务期间甲方仍需按合同标准支付服务费;逾期付款超 30 日的,甲方需按
本协议第八条第 4 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作期内,无合法依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终止合同或中止、退订服务,
否则需按剩余服务周期对应服务费支付违约金,各批次违约金单独核算后累加总
额。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需补足差额。若甲方在乙方无违约、
未完成交付前单方解约或取消需求,剩余服务周期统一按 60 个月核算违约金。
甲方前期已支付的押金可抵扣违约金,押金有余款的,乙方需 10 个工作日内退
还;甲方需在发出解约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违约金。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未验收项目
换货并自行承担换货费用,同时追偿全部直接损失:一是无正当理由、非不可抗
力,单方中断 50%以上已验收服务且持续超 15 个工作日,构成根本违约;二是
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协议附件二另有约定除外);三是乙方提
供的服务、产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引发纠纷或导致甲方先行赔付;四是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包、分包服务;五是违反协议保密义务。
    除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有形财产损害的情形外,双方互不承担间
接损失、预期利润等衍生损失。任意一方违约引发诉讼、维权的,需全额承担守
约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函费、公证费等全部合理费用。
    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双方因本协议相关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一方向另一
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后 30 日内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
员会依据届时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资金安排情况
    公司算力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融资租赁及配套流动资金贷款组合模式筹措。主要采购协议总金额 39.60 亿
元,自有资金支付预计占比 5%至 20%,融资租赁融资预计占比 80%至 95%。公
司采用融资租赁模式融资,设备所有权归属租赁公司,公司按期支付租金,可在
较低首期投入下实现设备部署,同时租赁公司对租金收入享有优先受偿权,风险
缓释措施到位。
    (二)合同与公司战略的协同情况
    公司聚焦云终端技术、算力运营服务及 AI 应用业务,同步推进数字商品、
物联网流量等现有业务协同发展。本次开展的综合算力服务项目,是公司立足自
身主业、推进现有业务落地的常规经营举措。通过本次项目合作,公司可进一步
完善算力服务体系,提升算力承载、调度及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云终端与算力运
营相关业务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本次算力服务支持灵活调度,能够适配不
同客户的多样化使用场景,有助于稳定客户合作关系,提升客户认可度与合作粘
性。同时,该项目可与公司现有数字商品、物联网流量等业务相互联动,依托家
 《算力服务器采购协议》《算力服务协议》均属于公司算力业务相关合同;算力服务项目系向上游采购
算力服务器及配套设备,经部署形成算力资源,向客户提供算力服务。
庭市场、AI 泛终端等应用场景,持续丰富公司产品及服务布局,完善整体业务
生态。在经营层面,本次交易属于常规商业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项目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业务依赖合作方,能够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独立稳定运营。若上述协议
顺利履行,可紧密贴合公司深耕算力业务、结合 AI 应用拓展多元业务的整体发
展方向,有助于公司稳步推进主营业务布局,对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和业务拓展具
有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一)融资风险
  本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公司主要通过自有资金、融资租赁、银行授信等
方式筹措资金。若遇信贷政策收紧或公司自身资信状况变动,可能出现融资审批
失败、放款滞后的情况,形成项目资金缺口。同时,项目运营期需按期偿还租金
及贷款本息,若实际经营现金流不及预期,将触发融资违约条款,面临设备收回、
业务停滞、交叉违约等问题,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规范偿债资金管
理,持续拓宽融资渠道,科学统筹资金使用。
 (二)采购风险
  公司算力服务器采购及交付周期偏长,易受宏观环境、供应链政策、不可抗
力及供应商经营波动影响,可能出现设备延期交付甚至供货中断等问题。设备交
付滞后将直接造成算力服务延期交付,进而引发退费、合同纠纷、业绩下滑等不
利情况。对此,公司将实时跟进供货进度,督促供应商按期履约,同时提前储备
备选供应商资源,有效缓解供应链波动风险。
 (三)客户风险
  本次合作协议金额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项目实际收益最终取决于后续业务
落地情况,且本次合作不会形成单一客户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独立性。
但在合作存续期间,仍存在客户履约异常、单方违约的可能性,会直接影响项目
回款效率与整体收益。公司将持续跟踪客户履约状态,落实回款管理;若出现客
户违约情形,将及时盘活闲置算力设备,用于支撑自有业务或对接新增客户,最
大限度降低设备闲置带来的损失。
 (四)运营风险
  在项目建成后的长期运营阶段,整体运维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除宏观环
境、行业政策等外部风险外,服务器故障、机房系统中断等硬件及系统问题,均
会直接影响算力服务的稳定性。公司已配备备用服务器应对常规设备故障,可保
障基础业务运转,但若出现批量设备故障、机房长时间停摆等极端情况,算力服
务将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引发扣费、退费、解约违约等风险。后续公司将
持续优化设备储备,强化日常运维巡检,缩短故障修复时长,同时主动对接客户
明确免责情形,有效缓释运营故障引发的连锁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合同签署的合理性、必要性分析及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器采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算力服务销售协议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本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开展核查,围绕交易业务必要性、
商业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及潜在交易风险进行审议。通过审阅合同文本、业务测
算、行业行情、履约保障等材料,经审慎讨论形成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及主业拓展方向,匹配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及长期规划,交易真实必要;合同价格
参考市场及行业水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交易对手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交易已按公司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计委员会
同意本次交易。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及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判断及审议程序
签署算力服务器采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算力服务销售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项下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开展审慎核查
与分析,具体如下:
  公司履约能力分析:公司深耕云终端、泛终端 AI 领域,具备较为扎实的技
术积累,已形成算力服务、云终端技术与 AI 大模型相互融合的技术体系,可有
效支撑本次一体化算力服务方案落地实施。依托过往业务实践,公司已组建研发、
项目实施、运维专业团队,现有人才储备与一定的项目实施经验,为项目履约提
供人力保障;同时已提前统筹货源储备、系统集成、售后质保等相关资源,项目
交付保障条件充足。在业务运营上,公司可利用自有智能终端产品、存量 B 端
客户以及拟规划开展的 C 端运营业务等多元化场景消化项目产能,巩固自身经
营及履约能力。本次合同采取分批下单、分批付款、分批交付、分批验收的执行
方式,可结合项目实际进度推进工作,提升履约过程的规范性与可控程度。
  交易对手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对方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状况稳定,
具备与本次合同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完整业务资质,C 公司智算中心落地经验丰富,
与大型算力服务器设备厂商有良好合作关系;D 公司背景实力强大,具备履约能
力。结合各项条件综合评估,本次合同整体履约可行性良好。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整体履约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询交易对手公开信息、交易相关方签订的合同、公司的公告
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获取了公司关于与本次签署重大合同相关的算力服
务合作示意图、算力租赁测算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签署合同事项的审
议及相关分析资料等,对上述重大合同交易各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核查。公司基
于自身业务布局需求,签署上述重大合同,且公司已围绕人才储备、资金来源、
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关键环节进行了专项安排,具备较充分的供应链组织能力
和项目交付基础;C 公司智算中心落地经验丰富,与大型算力服务器设备厂商有
良好合作关系;D 公司背景实力强大,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相关合同与交易各方业务发展需求相符,交易
各方当前均具备履约可行性。同时,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签署的合同
履约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环境变动、行业政策调整、供应商
经营恶化、客户发生违约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如期或全
面履行的风险。
  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
况,督促公司加强内控管理,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算力业
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国强               胡姗姗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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