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分
别于2026年9月11日和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
案》中剩余回购股份的用途,剩余股份共1,950,427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和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3,400,000股变更为301,449,573
股,注册资本由303,400,000元变更为301,449,57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
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
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现场或邮寄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寄出邮
戳日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一涛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公司邮箱:kdxc@shkdchem.com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