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7 证券简称:盛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2026年9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
间。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67,829,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0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5人,代表股份424,892,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14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9人,代表股
份326,448,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 中 小 股 东 5 人 , 代 表 股 份 138,663,97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82%。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审议 总表决
公司使用 情况
全部超募
其中,
中小股
建设在建 326,293,477 99.9525% 132,900 0.0407% 22,100 0.0068% 0
东的表
项目的议
决情况
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俞磊律师、李笛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
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