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8 22:07: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议召开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委员 3 名,实际出席委员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委员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
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0,699
股。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森泰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