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公司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6.17 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00 股;因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
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6.17 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71 名激
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380 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共计 1,460,380 股。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因此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6.17 元/股。
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建华、郑志刚、邱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