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下同)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确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预留授
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 2026 年 9 月 24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其中向符合条件的 50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6 万股,授予
价格为 6.74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6 万
份,行权价格为 10.80 元/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苏武俊 徐 驰 刘远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