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矿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8 22: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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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3   证券简称:马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在福建省
龙岩市新罗区将军路 3 号公司综合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祖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谢成福先生、董军庭先生、曾水兴先
生、谢春明先生、陈金龙先生、陈玲女士、张榕女士七人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
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马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50.00 万股,于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验 资 报 告 》( 华 兴 验 字
[2026]26010760026 号),基于上述发行情况,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1,111,111,111 元变更为人民币 1,234,611,111 元,股本总数
由 1,111,111,111 股变更为 1,234,611,111 股;公司类型由“股份
有限公司(未上市、国有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
有控股)
   ”,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将《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
更为《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订并制作《公司章程》(修订稿);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
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
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6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12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839.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 年 8 月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601076002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本次发行产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6,287.77 万元
(不含税金额,下同),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
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116.41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116.41
万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
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
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
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措施,监督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提高风险
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该
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加强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
行。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对融资业务的控制,降低
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该
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和决策水平,防范投资风
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该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
的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
订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现行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
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股
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在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
制作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
则》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
订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现行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
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
学和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本次修订的《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适应公司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
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
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
订稿)
  。本次修订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制度》
  )进行修订并制作了《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
《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独
立董事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
的不规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印章
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同时
废止。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
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
法》)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次修
订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现行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次修订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
行,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正确履行社会责任,加强
公司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
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对外
捐赠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在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同时
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
修订并制作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50.00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2,12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到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已进行
了审验。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由 人 民 币 100,000.00 万 元 调 整 为 人 民 币
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定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将军路 3 号公司综合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
  特此公告。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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