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爱科赛博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442,987,6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317,694,018.94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22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9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2.0000 万股,本
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2,987,6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25,293,581.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317,694,018.9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位,
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218 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上述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结项时间 2026 年 9 月 23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 6,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 4,436.83 万元
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3) 137.6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2)+(3) 1,700.77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1,700.77 万元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场所(各类研发实验室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含配电网变流器设备及系统试验站、
大功率交流、直流电源试验站、环境可靠性试验室、电磁兼容试验室等)制定的
升级改造方案。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4 年新增“爱科赛博研发创新总部及
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并于 2025 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2026 年 3 月将注册地
址整体迁至新总部园区。该园区已统一配置了电力电子设备可靠性实验室、电磁
兼容试验室、大功率电源实验室、中功率电源实验室、单板模块实验室、洁净室
等高水平研发试验设施,能够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更为完善的软硬件条件。
为避免不同募投项目之间重复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研发场地改造方案和研发试验设备的配置计划进行了统筹
优化:对已可由新总部园区统一提供、或已通过其他募投项目配置的试验环境与
软硬件条件,本项目不再重复投入;对仍需在原研发场所保留和升级的专业试验
能力,公司严格按照原定标准实施完毕。上述统筹整合有效减少了本项目的资金
支出,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本项目的既定建设目标已实现,研发试验条件已满
足研发需求,不存在因投入不足导致项目目标未实现的情形。
项目实施周期跨越 36 个月,期间电力电子行业技术路线、下游应用领域(如
AI 数据中心供电、半导体射频电源、可控核聚变电源等)发生较快变化。公司根
据研发方向的实际演进,对原设备与软件采购清单进行了动态优化:对因技术升
级迭代已无法满足当前研发需求、或与公司敏捷研发适配度较低的部分软硬件,
公司调整了采购计划,相关需求通过自主研发、现有资源整合或以自有资金投入
的方式解决,相应减少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
此外,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
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审慎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
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软硬件采购环节,公司通过加强市场调研与商务谈
判,采取询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了采购成本,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
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目”进行结项,从而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尚未支付。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保本型结
构性存款),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
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
余募集资金 1,700.7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及增补
合同款、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
完成前,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
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相关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
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
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
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朱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