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
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含)
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仰立”)向农业银行申请 10,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江
西仰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8,800 万元,未超过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
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总额度为 400,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的 111%;本
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仰立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90,668.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5.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
位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