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8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41.46 亿
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控股子公
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
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36.72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29.09 亿元人民币;
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7.63 亿元人民币。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74 亿元人民
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
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
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含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上限。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协鑫”)分别与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国金租赁”)签署《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分别约定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菏泽鑫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鑫盛”)向浙江国金租
赁申请的本金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股权
质押担保(质押股权为山东协鑫持有的菏泽鑫盛 100%股权),所担保的主债权
为浙江国金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菏泽鑫盛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占 2025 年度经 占 2025 年度经审
担保情形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计合并报表净资
资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司对外担保(不包括 47,410.20 4.01% 20,386.93 1.73%
对子公司的担保)
保
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668,695.62 310.60% 1,948,596.13 164.97%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占 2025 年度经 占 2025 年度经审
担保情形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计合并报表净资
资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累计对外担保
注:上表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余额包含:1、公司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2、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
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