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06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
被担保人名称
司(以下简称“珠海新虹”) 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
本次担保金额 7,000 万元 95,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 ?是 □否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计额度内 _________ 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有反担保 _________ 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本次为珠海新虹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其新增
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
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高
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 95,000 万元调剂给江西鑫
科。
单位:万元
本次担
调剂后
本次担 调剂后 保实施
本次调 本年度
本次担保 其他股 是否存 保实施 本年度 后本年
授信/贷 剂后担 新增担
被担保公司 债权人 金额(万 保证方式 东是否 在反担 前担保 新增担 度新增
款期限 保预计 保预计
元) 担保 保 预计额 保预计 担保预
额度 剩余额
度 额度 计剩余
度
额度
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
珠海市新虹
公司横琴 连带责任
环保开发有 1年 7,000 - 是 146,720 - 68,000 52,000 45,000
粤澳深度 保证担保
限公司
合作区分
行
金昌高能环
境技术有限 - - - - - - 401,490 306,490 227,490 187,490 187,490
公司
江西鑫科环 中国外贸
连带责任
保高新技术 金融租赁 3年 45,000 - 是 718,990 813,990 448,395 359,395 314,395
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江西鑫科环 中国进出
连带责任
保高新技术 口银行江 2年 50,000 - 是 718,990 813,990 448,395 314,395 264,395
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 西省分行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上述子公司
所涉其他综合授信、贷款协议、融资租赁协议及保证担保协议等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6
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3,149,155 万元:其中预计截至 2026 年 6 月
股子公司 2026 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1,439,155 万元,
该新增 1,439,155 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司 2026 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
超过 546,800 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 2026 年 6 月 5 日起 12 个月止。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35%的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权。
法定代表人 彭华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40827185F
成立时间 2002 年 7 月 11 日
注册地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赤三南路 1 号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
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
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608.81 66,079.0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6,033.54 53,527.65
资产净额 16,575.28 12,551.41
营业收入 34,692.87 54,623.70
净利润 6,023.87 3,298.87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公司持有其约 92.37%的股权,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有其约 7.63%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贺智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27MA35J7P41B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13 日
注册地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
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
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
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7,996.91 565,941.1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13,845.83 393,922.86
资产净额 214,151.08 172,018.33
营业收入 380,897.62 516,984.73
净利润 42,112.51 15,090.92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新虹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
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江西鑫科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
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
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补偿金、名义价款、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申请财产保全提供
担保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付的费用、向担
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等)、评估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及主合同
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实现担保权利时担保物拍卖、变卖
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以及承租人应支付和补足的租赁保证金(如有)。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
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江西鑫科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贷款
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
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
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珠海新虹、江西鑫科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17%、
至 70%以上,其他公司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
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
可控。
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公司其
他股东均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
因素,故珠海新虹、江西鑫科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珠海新虹其他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以各自持股比例为限为各自授信业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实际履 行对外担保 余额 为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9.26%;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45,220.9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70.5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639,750.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 169.98%;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