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含本次
额度内 反担保
担保金额)
浙江桐君堂中药饮
片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
)
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在 2026
年 9 月 28 日至 2027 年 9 月 27 日期间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50 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
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6 年
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
签署协议为准。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
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9 号、2026-016 号、2026-027 号)
。
公司对被担保人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金 可用担保余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额度 为其提供的
额 额
担保余额
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
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
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胡志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6623464816
成立时间 2007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 619 号
注册资本 13,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销售,中草药种植及收购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976.51 51,045.4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9,366.11 28,108.98
资产净额 25,610.40 22,936.49
营业收入 24,697.89 48,565.89
净利润 2,673.91 3,08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药饮片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债务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
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
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
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
体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
能够有效控制,且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
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保,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
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