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9 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的担保余额
(万元)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万元)
湖北索通炭材料
有限公司
山东索通创新炭
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索通盛源碳
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索通云铝炭
材料有限公司
陇西索通炭材料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033,828.62
(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56.53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司湖北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索通”)的授信业务提供了如下担
保:
单位:万元
序 担保 担保
被担保方 债权人 保证期间 反担保
号 方式 金额
华夏银行股份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连带责任
保证
分行 孰晚之日起三年
公司(以下简称“索通齐力”)为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
通创新”)、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预焙阳极”)为
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盛源”)与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云铝”)、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峪关炭材料”)为索通云铝与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西索通”)
的授信业务提供了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序 被担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债权人 保证期间 反担保
号 保方 方式 金额
主合同约定的
浙商银行股份
索通 索通 连带责 债务人履行债
齐力 创新 任保证 务期限届满之
分行
日起三年
中国光大银行 受信人履行债
索通 索通 连带责
齐力 创新 任保证
滨州分行 日起三年
债务履行期限
嘉峪关 兰州银行股份 届满日和被担
索通 连带责
盛源 任保证
极 关新华支行 孰晚之日起三
年
主合同约定的
嘉峪关 中国农业银行
索通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限
云铝 任保证 届满之日起三
极 曲靖沾益支行
年
主合同项下债
嘉峪关 索通 中国进出口银 连带责
炭材料 云铝 行云南省分行 任保证
之日起三年
从本合同生效
日起至主合同
平安银行股份
嘉峪关 陇西 连带责 项下具体授信
炭材料 索通 任保证 项下的债务履
分行
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机构授信要求,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45 亿元(含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
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湖北索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索通创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8,819.23 万元(含本
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33,000 万元,索通创新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
索通盛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1,850 万元(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为 25,000 万元;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2,240 万元(含本次),
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37,000 万元,索通云铝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陇西
索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8,421.24 万元(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因担
保发生频次较高,且金融机构多以合同的提交审批时间为签署时间,同时为便于
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
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湖北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5.00%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湖北周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5.00%
法定代表人 张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3MAC1HH9574
成立时间 2022-10-24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沿江大道 99-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油制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热
力生产和供应,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
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
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
经营范围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249.17 149,847.36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115,783.80 103,350.35
资产净额 51,465.37 46,497.01
营业收入 117,848.36 168,505.06
净利润 4,968.92 4,648.16
(二)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8.7763%
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3.9681%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2.0492%
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5.2064%
法定代表人 王素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0MA3CFFM49C
成立时间 2016-08-18
注册地 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张东公路东侧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9,162.25499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
经营范围 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0,063.45 368,519.76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263,658.35 199,355.78
资产净额 166,405.10 169,163.98
营业收入 302,860.08 470,218.51
净利润 12,292.93 24,596.16
(三)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甘肃索通盛源碳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朱世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200MA7KMLE39F
成立时间 2022-03-30
注册地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8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
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耐火材料销售;金
经营范围
属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材料
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
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896.41 96,564.59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98,897.11 94,249.78
资产净额 -0.69 2,314.80
营业收入 13,895.97 23,939.83
净利润 -2,311.65 -12,225.66
(四)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5.00%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5.00%
法定代表人 荆升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0MA6N59246U
成立时间 2018-05-16
注册地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天生桥北侧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
经营范围 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5,994.27 309,380.50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192,033.78 201,520.07
资产净额 113,960.49 107,860.43
营业收入 232,760.90 420,564.96
净利润 6,137.98 29,859.63
(五)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0.2199%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甘肃晨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000%
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9.7801%
法定代表人 董志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122MA7CW91A8H
成立时间 2021-11-30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中医药科技孵化中
注册地
心 410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废旧沥青再生技
经营范围
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炼焦;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
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9,243.16 129,765.79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96,164.77 89,557.31
资产净额 43,078.39 40,208.48
营业收入 77,960.45 135,685.44
净利润 2,894.51 11,891.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和被担保债权确定日孰晚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
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
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
应付费用。
(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新华支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和被担保债权确定日孰晚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全部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审计费、查询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
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沾益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16,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六)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
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
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
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
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
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叁千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
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湖北索通、索通创新、索通盛源、索通云铝、陇西索通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
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
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
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
提供担保。索通盛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
司以上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
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
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会已批准
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2,033,828.62 万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53%,实际担保余额为 801,928.62 万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1,901,478.62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3.32%,实
际担保余额为 669,578.62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38%;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