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发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基金延期
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子公司财务性股权投
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资管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了
上海汉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发基金”)4,000 万元有
限合伙份额,合计占比 16.032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汉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汉发
基金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将基金存续期延长 1 年,将工商期限延长 5 年,延
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2025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16-109 号、2016-112
号、2025-043 号公告。现将汉发基金本次延期情况公告如下:
二、基金运营情况
(一)汉发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汉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 588 号 2 幢 13 层 1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兴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熊明旺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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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M83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汉发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或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
类别
姓名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深圳前海兴旺
普通合
投资管理有限 55,200 69.00% 150 0.60%
伙人
公司
江苏云杉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钰楷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 3,000 3.75% 3,000 12.02%
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德观汇赋
创业投资合伙 2,700 3.38% 2,700 10.82%
企业(有限合
伙)
张卫 2,000 2.50% 2,000 8.02%
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
集团资产管理 2,000 2.50% 2,000 8.02%
有限合
有限公司
伙人
江苏苏豪汇鸿
集团股份有限 2,000 2.50% 2,000 8.02%
公司
天津正和奥康
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陆蕾 1,000 1.25% 1,000 4.01%
吴伟忠 1,000 1.25% 1,000 4.01%
戴智慧 1,000 1.25% 1,000 4.01%
青岛广富金鼎
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恰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安志强 100 0.13% 100 0.40%
合计 80,000 100.00% 24,950 100.00%
(二)汉发基金运营情况
汉发基金设立后主要投资创业企业。已累计投资 3 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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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现部分退出。累计分配金额为 9,939 万元,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
司和资管公司收到退出款累计 1,593.42 万元。
三、基金延期情况
根据汉发基金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基金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9 月到期。结合
目前基金管理人制定的项目退出计划,剩余 2 个项目正处于上市筹划或转板申
报阶段。为实现基金投资收益和保障合伙人利益最大化,创造更好的项目退出
窗口,保障基金项目退出质量,拟将基金存续期限延长 2 年,延长期内不收取
管理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汉发基金延长存续期事项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有利于保障基金
的良好稳定运作,争取获取被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最大化。本次基金延期不涉
及各合伙人其他权利义务变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需投入新的资金,对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汉发基金延期事项尚需经基金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进展情况,如有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