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65,048,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8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474,9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15,573,26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1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17,375,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2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02,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9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15,573,2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1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
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表决分 股数 股数 股数 决
提案名称 股数
编码 类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结
(股) 果
) ) )
《关于<
公司
总表决
情况
限制性股
通
过
划(草
案)>及 其中,
其摘要的 中小股
议案》 17,371,323 99.9773% 2,240 0.0129% 1,700 0.0098% 0
东的表
决情况
《关于<
公司
总表决
情况
限制性股
通
过
划实施考
其中,
核管理办
中小股
法>的议 17,371,323 99.9773% 2,240 0.0129% 1,700 0.0098% 0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关于提
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 总表决
会办理 情况
限制性股 过
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 其中,
宜的议 中小股
案》 东的表
决情况
注:本决议所有提案表决结果表格中“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均为:中小股东投票数量/出席本次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赵琰律师、王淳莹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