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57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月2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
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室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
表股份104,979,36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56,007,800股的67.2911%。其中:出席现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2 人 , 代 表 股 份 104,598,000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公司股份总额156,007,800股的0.2445%。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结果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关 于 独 立 董总表决情况 104,834,065 99.8616% 128,900 0.1228% 16,400 0.0156%
事辞职暨选 表决
举 独 立 董 事其中,中小股 236,065 61.9000% 128,900 33.7996% 16,400 4.3004% 通过
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以上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谢婷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
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