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8 1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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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授权,公司2026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临时)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通过《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6年
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201,269.84元
(含税)。2026年半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
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
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
本次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880,084,6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135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10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层
 咨询联系人:宋文臻、曹蓓
 咨询电话:0531-86920495,0531-88725687
 传    真:0531-86018518
 七、备查文件
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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