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43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四川美丰加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加蓝
公司”)拟与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悦
泰”
)签署《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合同协议书》
(以下简称“采购合
同”
),约定由加蓝公司向天津悦泰供应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即车
用尿素溶液)
。
本次签署采购合同,系招标人--天津悦泰面向不特定对象的
公开招标,加蓝公司被确定为入围投标人,预计供货数量 6.06
万吨,合同预估金额约 7,920 万元。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
起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止。
天津悦泰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
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天津悦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双方拟签署采购合同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05T81AX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分支机
构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悦泰资产总额 5.28 亿元、净
资产 4.62 亿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22 亿元、净利润 0.25
亿元。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天津悦泰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
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天津悦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加蓝公司成为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产品的入围投标人,系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产生,定价政策及依据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本次因招投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
: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四川美丰加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为获得所需的产品和相关服务,接受乙方为提供上述产
品(以下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所作的投标,甲方和乙方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范围及要求
方提供合同附件产品品种及价格中所列货物,该合同货物或这些
合同货物应符合技术协议或本合同其他处约定的规格及标准。
订单为准。本合同不构成买方在有效期内向供方采购合同货物数
量或金额的有约束力的承诺或保证,但买方应尽合理努力向供方
提供需求量预测结果和方案,以便其安排生产计划。
能力,并优先排产采购订单。如遇紧急采购订单,供方应调动生
产资源,全力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供应。
(二)合同价格
调价机制(如有)执行。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效,不受
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如增值税等税款和其他运杂费、保险
费等费用。如采购订单另有约定,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不含税价格即合同净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而
变化。若遇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含税合同价格应相应调整,并以
增值税发票为准。
动调价机制。农用尿素参照卓创资讯及百川资讯招标区域市场价
格孰低执行。其中合同期内农用尿素价格封顶执行价格 2,500 元
/吨,超过该单价将不再调价。
如招标人对尾气处理液配方调整,按照实际发生添加剂成本
进行核算。
(三)付款
客户验收数量分品种进行结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
当月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账户。
方签署的收货确认证明、验收合格证明及采购订单中约定的其它
单据,以电汇或承兑方式全额支付。如采购订单另有约定,最终
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项下的应收账款,也不得对该应收账款进行全部或者部分的质押
以及设置其它任何优先权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
开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
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
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联交易总金额为 0 元,与同一关联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发布
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
。
七、风险提示
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最终的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情况为准,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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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