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6-05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 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
授权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及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
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25〕
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6
年修订)》。该指引新增专章就不动产证券化业务作出特别规定,
明 确具 备权 益 属性 特征 的不 动 产资 产支 持 证券 简称 为“ 机 构间
REITs”,并对其审核关注事项及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金统筹
能力,聚焦主业,公司拟出资新设全资项目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
并以项目公司持有的公司厂区内装机规模 180MW 的燃气—蒸汽联合
循环发电(以下简称“CCPP”)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作为底层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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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金—本钢板材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的
申报发行工作。
(二)决策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专项计划方案
(一)方案基本要素
本次专项计划为并表型结构,初步交易要素如下,具体交易要
素以监管审批和投资者沟通为准:
计划(暂定名)
出资新设并全资持有)
相关辅助设施
债结构和最终发行结果确认
者
例以后续监管审批为准
成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约 11 亿元、债权投资约 22 亿元,股债比
约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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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或原始权益人强制回购安排
约 21 年;专项计划设立后第 3 年、第 6 年以及第 6 年之后每年设
置优先收购安排,每 3 年设置投资者开放退出安排(不设开放退出
的流动性支持)
以上为初步方案,后续将根据监管审核、投资者意见等情况对
方案进行调整确定,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二)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拟选取项目公司持有的 CCPP 发电资产作为底层
资产,包括 1 套 M701S-DAX 燃气轮机组、1 套双压余热锅炉、1 套
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装机规模 180MW。该资产位于公司
厂区内,以公司冶炼副产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为主要燃料,采用燃
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方式,所发电量主要供公司生产使用。
CCPP 发电工程已取得项目核准(辽发改能源〔2017〕111 号)、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竣工环保验收、安
全验收评价等批复及验收文件,并已取得并网批复、签署并网经济
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项目于 2022 年 3 月建设完成投入运营,目
前已竣工转固,运营已满 4 年。
CCPP 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相关
建构筑物不纳入本次划转范围,由公司与项目公司另行签署租赁合
同,以租赁方式提供。
(三)交易结构
将本次发电资产及相关负债(如有)划入项目公司,并依法履行审
计、评估及评估结果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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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募集资金,公司认购的初始份额比例为 34%;专项计划向公司购
买项目公司 100%股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股权
收购对价。
搭建股债比,减资形成的应付股东款转为专项计划对项目公司的债
权;存续期间,项目运营收入通过减资债权本息及资金占用费等方
式分配至专项计划,由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分配。
营、管理及维护并收取运营管理费,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
计划)及项目公司签署相关运营管理协议,同时设置运营成本预算
管控、运营绩效考核及收益倾斜分配等保障机制。
公司股权及债权享有优先收购权,并就此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
专项计划)签署相关优先收购权协议。
及气源供给、商品互供、协力承包、设备维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
相关经营合同。
交易文件以及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三、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需要,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设立、申
报、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所、经营范围及出资方式,制定项目公司章程,办理设立登记、资
产划转、审计、评估、评估结果备案及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办理相应的任免、聘任及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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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发行规模、产品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条款、股
债结构、公司认购比例、业绩考核、倾斜分配、优先收购权、开放
退出、运营管理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相关事项;
续;
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各项协议、合同、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项目公司与公司、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相关经营合同;
披露及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
计划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调整;
事项。
前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为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发行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盘活存量优质
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
公司获得长期资金支持,增强资金统筹能力,提升现金流安全性和
财务稳健性;有利于公司依托资产证券化平台,进一步探索存量资
产盘活及后续资本运作路径;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体现公司优质
自持资产价值、运营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
认知度和认可度。
本次专项计划完成后,公司仍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外部投资者持有的份额计入少数股东权益。CCPP 机组的气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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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消纳及运营模式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实质变化,公司继续作为运
营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公司及底层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一种创新业务产品,公司开
展业务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并需履行资产评估备案及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批准等程序,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公告
所载发行规模、股债结构、产品期限、认购比例等均为初步方案,
最终以实际发行情况及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积
极推动专项计划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专项计划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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