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6-045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
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
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再融资摊
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
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完成。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
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00.00万元(不考
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其他因素影响),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67,859,866股。(该募
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3)在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以及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
数时,以本预案签署日的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
响,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分别增长15%、150%、300%。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股本(万股) 17,399.97 22,619.96 29,405.94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50,0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6,785.99
假设一: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0.08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假设情形二: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1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1 0.1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假设情形三: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34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34 0.2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注:2025 年每股收益系 2025 年年报中披露金额,未按照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后的股份数进行追溯调整。
由上表可知,若公司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
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存在建设期,且产生的经济效益需逐步释放,虽然公司将合理有效使
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
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利润有可能在短期内无法与公司净资产保持同步
增长,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
注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
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钠离子电池、消费锂电池、固液电池及新型
储能电池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干法电极及固态电池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建
设项目
有机硅超临界物理发泡及金属铷铯真空热
还原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建设项目
合计 165,024.06 15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合理制定开工计划,加快推
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募投项目尽早达到达产状态,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
用、审批、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
银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以及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有效行
使相应权利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
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
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
东回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
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公司将不断改进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建
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
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聚焦主业,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
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
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
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
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
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
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