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智能装备: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5 0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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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3.30 万股,约占《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9445.6295 万股的 1.52%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深
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以 2026 年 9 月 24 日为授予日,以 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4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所提出的异议。2026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7)。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
的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24 日为授予日,以 72
元/股为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本总额 9445.6295 万股的 1.52%。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各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
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秦超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2.09%      0.03%
 韩宁宁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30     0.91%      0.01%
 庄庆波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30     0.91%      0.01%
 邹文昆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70     1.19%      0.02%
 唐自祥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93     0.65%      0.01%
           小 计                 8.23     5.74%      0.09%
二、其他激励对象(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 75 人              135.07   94.26%      1.43%
           合   计              143.30   100.00%     1.5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以上激励对象含一名中国台湾籍员工。
  注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6年9月18日为授予日,以72元/
股为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14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
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对授予的 14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
行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属日的期限);
的波动率);
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各参数取值、
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
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
响。若股权激励终止、激励对象放弃归属,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注 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
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
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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