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403,099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量为1,215,09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63%。其中,首次授予979,69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 公 告 时 公 司股 本 总 额 193,333,720 股 的 0.51% , 约占 本 次 授予 权益 总额 的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3个归属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
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
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
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2023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
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
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对应考核年度 (B)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10%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15%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 20% 3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0.75Am X=0
B≧Bm X=100%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B<0.75Bm X=0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
核 指 标 出 现 0.9Am ≦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定规则 X=90% ; 当 考 核 指 标 出 现 0.75Am ≦ A<0.9Am 或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
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下同。
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为基数,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对应考核年度 (A) (B)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15%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20% 3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0.75Am X=0
B≧Bm X=100%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B<0.75Bm X=0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
核 指 标 出 现 0.9Am ≦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定规则 X=90% ; 当 考 核 指 标 出 现 0.75Am ≦ A<0.9Am 或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
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下同。
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进行,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
按照绩效考核划分为A、B+、B-、C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B- C
归属比例 100% 90% 70% 0%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能归属部
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激励
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
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
划。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新清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2)。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8.19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8.19
元/股调整为17.89元/股,确定2025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89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17.89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
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因分红送转导致
归属日 归属价 归属数 归属
归属期次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归属价格及数量
期 格 量 人数
的调整情况
符合归属条件,6名激励 分派已实施完
首次授予 2025年
部分第一 9月27 102人
/股 股 未能全部归属,合计作 18.19 元 / 股 调 整
个归属期 日
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为17.89元/股
限制性股票21,748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相关事宜。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30日,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17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30日至
年7月16日。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 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任职期限。 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第二个归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属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
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属条件之一,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026]14962 号 审 计
各年度净利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润增长率 报告:公司2025年营
率(A)
对应考核年度 (B)
业收入为115,523.17
目标值
目标值(Am)
(Bm) 万元,相比于2023年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15% 20%
经审计营业收入增长
(2)预留授予部分
率 为 71.81% ; 公 司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分
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
数,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比于2023年经审计净
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
利 润 增 长 率 为
下:
各年度净利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属比例为100%。
润增长率
率(A)
对应考核年度 (B)
目标值
目标值(Am)
(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15% 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0.9Am≦A
长率(A) 0.75Am≦A<0.9Am X=80%
A<0.75Am X=0
B≧Bm X=100%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 0.9Bm≦B
率(B) 0.75Bm≦B<0.9Bm X=80%
B<0.75Bm X=0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
当考核指标出现0.9Am≦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 时 , X=90% ; 当 考 核 指 标 出 现
确定规则 0.75Am≦A<0.9Am 或 0.75Bm≦B<0.9Bm 时 ,
X=80% ; 当 考 核 指 标 出 现 A < 0.75Am 且
B<0.75Bm时,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
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下同。
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进 果,本次激励计划首
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 次授予部分仍在职的
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划分为A、B+、B-、C四个档次,届时根据 101名激励对象中,
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 9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股份数量: 果为“A”,本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考核结果 A B+ B- C
归属比例 100% 90% 70% 0% 100%;7名激励对象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 考核结果为“B+”,
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 例为90%;1名激励对
层面归属比例。 象离职,其已获授但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 票作废失效。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
效。 果,本次激励计划预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能 留授予部分,仍在职
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的7名激励对象中,7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 为“A”,本期个人
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层面归属比例为
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 100%。
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101名,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7名,剔除重复
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为403,099股。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公司
告编号:2026-068)。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3名,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403,099股,公司应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获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数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首次授予归属情况
(一)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小计 63,950 19,185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99人) 896,000 266,214 29.71%
二、预留授予归属情况
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7人) 235,400 117,700 50%
合计 1,195,350 403,099 33.72%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其余103名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3名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03,099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
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
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的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
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
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
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已分别进入第二个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
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
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