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 路维光电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5 00:31: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7.89元
/股调整为17.49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新清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2)。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8.19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8.19
元/股调整为17.89元/股,确定2025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89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17.89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以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193,349,4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833,11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92,516,369股,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完成实施。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P1+P2×n)÷[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
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调整结果
   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分红,前述公式中每股的派息额为根据总
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每股的派息额V=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
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2,516,369×0.4 )
÷193,349,487≈0.398元/股。
   根据上述,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P0-V=17.89-0.398=17.492≈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
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
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的原因、
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已分别进入第二个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
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
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路维光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