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共同投资概述
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百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科技”)与共青城培
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共青城曜灿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金百泽科技拟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 1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共青城曜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曜灿”或“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为 15.38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本次投资暂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P1068146。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70 49%
共青城华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0 26%
上海港节实业有限公司 750 25%
合计 3,000 100%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共青城华道创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孙雨轩 100 10%
合计 1,000 100%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系共青城培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共青城培煜 90%的认缴出
资份额。除上述关系以及因本次共同投资形成的合作关系外,基金管理人、共青城
培煜及其他参与本基金的投资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
持有公司股份;相关方与其他参与设立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基金管理人、共青城培煜及合伙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会备案。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比例
元)
共青城培煜投资合伙企业(有
普通合伙人 100 1.5385%
限合伙)
深圳市诚创液晶显示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 3.0769%
深圳凯文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 4.6154%
范一沁 有限合伙人 200 3.0769%
左峰 有限合伙人 600 9.2308%
周唯奇 有限合伙人 700 10.7692%
吴汝玲 有限合伙人 700 10.7692%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比例
元)
戴智慧 有限合伙人 500 7.6923%
袁锦莲 有限合伙人 200 3.0769%
徐建新 有限合伙人 200 3.0769%
陈清锋 有限合伙人 700 10.7692%
熊伟华 有限合伙人 200 3.0769%
仇亦璀 有限合伙人 200 3.0769%
深圳市金百泽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5.3846%
罗翀 有限合伙人 200 3.0769%
广州同芯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7.6923%
有限合伙人 500
(有限合伙)
合计 - 6500 100%
合伙企业相关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变更登记的信息为准。基金尚处于
募集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合伙企业完成登记后,将及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三)投资目的、投资方向及投资计划
合伙企业为单项目基金,拟专项投资于某 RISC-V 全栈自研高性能 AI CPU 公
司。合伙企业将主要采取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直接投资、受让原股东持有股权(股票)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方式等,向投资标
的进行投资。
(四)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 5 年,其中前 3 年为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之日起 2 年为退出期。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多数同意,
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最长不超过 2 年;因市场或政策原因导致一定时间内无法投
资的,普通合伙人可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决定延长存续期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
超过 2 年。
(五)管理和决策机制
共青城培煜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
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作和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合伙企
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1 名成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均
由普通合伙人进行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应由有表决权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全票表决同意方可作出。
金百泽科技有权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分享合伙企业收益、监督
基金管理人、合伙企业托管机构履行投资管理及托管义务的情况,并按《合伙协议》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信息披露资料。
(六)费用安排
的 3%的管理费。管理费累计收取总额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金额的 3%,且普
通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
人实缴出资总额的 3%的执行合伙事务报酬。执行合伙事务报酬累计收取总额不得超
过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金额的 3%,且普通合伙人不承担执行合伙事务报酬。
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合伙费用的上限不得超过人民
币 30 万元,超出部分有限合伙人不予承担。
(七)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原则上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应当首先偿还普
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为合伙企业垫付合伙费用。若偿还上述费用后,
可分配现金仍有剩余,应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比例划分,应当分配给普通合伙
人的部分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应当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按照如下原则和
顺序进行分配:(1)首先,返还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出资额:百分之百(100%)向
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根据本第(1)步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
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2)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按照本第(1)项分配后
仍有余额,则将剩余部分的 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承担时:有
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承担
的亏损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八)投资后的管理及退出
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已完成投资的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其制定的内部控
制制度依照有利于全体合伙人利益的原则执行,有效监督、指导、协调投后管理及
退出工作,以求保障合伙企业资产安全与增值。
(九)其他主要约定
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就合伙企业未来经
营绩效做出的任何保证。
举债或提供担保;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投资工具安排除外。
企业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阶段、投资地域全部或部分相同从而存在直接竞
争关系的新的人民币集合投资工具而不受任何限制。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本次投资计划
鉴于合伙企业已经形成明确投资计划,投资标的为某 RISC-V 全栈自研 AI CPU
公司。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
资管理和产业资源整合能力,拓展公司相关产业投资及协同合作渠道。该投资标的
所处的 RISC-V CPU 芯片与 AI CPU 芯片等业务方向存在一定的潜在协同空间,公司
可结合实际情况关注相关合作机会。
上述产业协同仅为基于双方业务方向作出的初步判断,相关协同能否实现及其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金百泽科技自有资金。根据现有协议安排及公司对合伙企
业不具有控制权的情况,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拟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本次认缴出资金额为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低,预
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风险提示
备案、缴款及项目交割等程序,相关事项能否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栈自研 AI CPU 公司;投资标的估值受技术研发、市场竞争、融资环境及资本市场变
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估值波动、减值或投资损失风险。
理,金百泽科技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不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成员,对投资标的
不具有一票否决权,存在因管理判断、内部控制或操作不当导致损失的风险。
退出方式受标的经营、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及交易对手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期限
较长、流动性较低及无法按期退出的风险。
能不达预期或发生亏损;管理费、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及其他合伙费用将减少基金可
分配收益。
资范围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基金,《合伙协议》约定需公平对待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
但仍可能存在项目机会分配及资源配置方面的潜在利益冲突。
资行为不必然产生订单、收入或利润贡献,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与本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基金及合伙企业中任职。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或投资标的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补充协议、回购安排、保底收益、抽屉协议或其他利益
安排。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