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9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影响,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
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9月延期至2027年3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6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
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已于2025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26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
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6年8月31日
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投资总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额
额 金额 比例
成都路维光电科
半导体及高精
技有限公司、厦
度平板显示掩 42,088.79 31,903.76 31,974.39 100.22%
门路维光电有限
膜版扩产项目
公司
收购成都路维
深圳市路维光电
少数股东股权 21,796.24 21,796.24 21,796.24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深圳市路维光电
及偿还银行借 7,800.00 7,015.56 7,021.71 100.09%
股份有限公司
款
合计 71,685.03 60,715.56 60,792.34 100.13%
注1:“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22%,系
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项目建设;
注2:“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0.09%,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
膜版扩产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一方面,
受部分设备到货时间晚于原计划影响,相关设备目前仍处于调试阶段;另一方
面,公司于本年度新增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公司需在新增实施地点结合实际生产环境构建产线,稳步推进设备安装
调试、生产线联调联试、试生产工艺流程衔接和人员组织调度等工作,相较于
原实施地点,产线达到稳定运行状态需更长周期的磨合和优化。
公司基于对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的审慎评估,因而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
延期,计划延期至2027年3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延期事项是根据“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
产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
司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市场变化
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延期。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6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