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3 证券简称:金戈新材 公告编号:2026-114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为保证公司换届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书面一致同意豁免本次
董事会提前通知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徐悦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黄
超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序运
行,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及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徐悦(独立董事) 叶贵明、陈水富
提名委员会 吴叔青(独立董事) 叶贵明、黄超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叶贵明(独立董事) 徐悦、陈苑平
战略委员会 黄超亮 刘振、叶贵明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黄超亮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刘振先生、
田丽权先生、杨国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陈泽光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薛妮娜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叶锦聪先生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三)《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