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6-06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
“ 公 司 ”)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金牛 19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牛 19 号”)、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迎水金牛 2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牛 20 号”)和上
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高升 2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高升 21 号”)合计持有公司 47,687,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
? 增加一致行动人及股份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资产规划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与通怡向阳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向阳 15 号”)、通怡向阳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向阳 16 号”)、兆信新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地 2
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增加其为一致行动人,该等私募基金产
品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喻世伦、实际控制人之一喻会蛟共同 100%
持有。同时,金牛 19 号、金牛 20 号、高升 21 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合计持有的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蛟龙集团”)通知,因资产规划需要,蛟龙集团与向阳 15 号、向阳 16 号、
新地 2 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增加该等私募基金产品为一致行动人。同时,
蛟龙集团现有一致行动人金牛 19 号、金牛 20 号、高升 21 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合计持有的 47,687,600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前述新增一致行动人。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金牛 19
号、金牛 20 号、高升 21 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金牛 19 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9,797,000股
持股比例 0.5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19,797,000股
股东名称 金牛 20 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9,797,000股
持股比例 0.5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19,797,000股
股东名称 高升 21 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093,600股
持股比例 0.2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8,093,600股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蛟龙集团 1,050,819,113 30.68% 控股股东
喻会蛟 100,673,929 2.94% 实际控制人之一
张小娟 74,027,054 2.16% 实际控制人之一
第一组 金牛 19 号 19,797,000 0.58%
与蛟龙集团签署一致行
金牛 20 号 19,797,000 0.58%
动协议
高升 21 号 8,093,600 0.24%
合计 1,273,207,696 37.17% —
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金牛 19 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9,797,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797,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10 月 26 日~2027 年 1 月 2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产规划需要
股东名称 金牛 20 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9,797,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797,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10 月 26 日~2027 年 1 月 2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产规划需要
股东名称 高升 21 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093,6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093,6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10 月 26 日~2027 年 1 月 2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产规划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转让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转让方式、转让数量、转让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承诺:
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ii)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iii)
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因圆通速递未能达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承诺
扣非净利润而导致其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
履行完毕的,上述涉及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
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iv)如前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其因
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的规定。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ii)如前述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规定。
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中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通怡向阳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向阳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兆信新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甲乙双方决定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且该一致行动关系附属于甲方此前
与其他主体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的原则
方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表示。
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涉及圆通速递股东会议案,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
情形外,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三)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限于: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管理权、决策权等,均以甲方
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不得作出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的意思表述。
第三方权益或权利负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方能进行。
(四)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相矛盾的协议,不得委托、授权第三方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
谋求圆通速递的控制权。
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书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
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除
外。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损害圆通速递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圆通速递的规范
运行。
密予以保密,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圆通速递的商业信息、经营信息等
以及甲方和乙方对相关事项的意见等。
本协议的约定。
(五)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不再持有任何圆通速递股份之日起自
动失效。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
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前书面终止本协议。
四、转让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转让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转让计划期间内,股东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
以及如何具体实施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存在转让时间、转让价格、转让数量等方
面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转让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
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
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转让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转
让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转让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转让计划系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转让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