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43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
)
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康希通信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康希通信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其摘要、 。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
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
件。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第八条规定的以
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